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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一年租8套房出售獲刑14年

  女子崔某謊稱自己有房產低告訴你民間信貸需知價出售,先後將8套租來的房屋出售給他人,共騙取購房款300餘萬元。日前,房山法院對此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崔某犯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款5萬元。

  1983年出生的崔某,中專文化,北京房山人。據房山檢察院指控,2012年2月至5月,崔某謊稱自己在房山區良鄉某小區有房產低價出售,與曹先生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並與曹先生的兒子達成房屋買賣口頭約定。然而,崔某卻將自己在房山區良鄉某小區租住的兩套二居室出售給曹先生父子二人。從這場騙局中,崔某獲利110萬元。

  據調查,從2012年2月到2013年2月的一年時間裡,崔某還用類似手段,騙取王先生、劉先生和曹女士購房款或定金總計224.2萬元。

  2013年4月,受害人劉先生在裝修從崔某處購得的房屋時,遇到真正的房主,這才意識到自己受騙瞭。2013年4月25日,崔某被公安機關查獲歸案。

  庭審中,崔某承認瞭自己的犯罪行為。據瞭解,幾名受害人中,既有崔某的鄰居,也有其同事。

  房山法院審理後認為,崔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鑒於被告人崔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可予以從輕處罰。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崔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款人民幣5萬元,並責令崔某向受害人退賠334.2萬元贓款。

  但崔某在庭審時曾表示,她此前欠下200多萬元的債務,騙來的錢已大多用來還債,難以返還受害者。

  主審法官提醒市民,在房屋買賣過程中,購房者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務必要謹慎,必須要查證房屋的所有權人,而房屋所有權證必須去房屋管理部門進行查詢、咨詢;在房屋交易中,購房者不要貪圖便宜,小心落入詐騙陷阱。



新聞來源http://bj.house.sina.com.cn/news/2014-02-17/08072609512.shtml信貸借貸信貸年息勞工房屋貸款率利信貸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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